市教育局党委要求直属学校(单位)党员教师不做有偿家教
发布: 2010-8-31 13:45 | 作者: 网友 | 来源: 杭州教育城域网 | 查看: 4次
根据“创先争优”活动目标,结合“争当教书育人先锋”党员“亮承诺、践承诺”的要求,杭州市教育局党委发出《关于做好党员教师不做有偿家教承诺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主要内容有:1.各直属学校(单位)党组织,要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,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再教育,党员教师要严格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高标准、严要求,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,不做有偿家教。2.党员教师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以书面形式公开承诺:一不从事有偿家教;二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;三不暗示、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校外文化补课。3.自觉接受监督。书面承诺以适当形式公布,并上交党组织。对违反承诺的党员、干部进行通报批评,先进评比“一票否决”。
同时,杭州市特级教师协会向全市特级教师及中小学教师发出自觉抵制“有偿家教”的倡议:第一,模范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发扬敬业奉献精神,关爱每一位学生,无私地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成长。第二,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,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精心备课,精心讲课,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。第三,恪尽职守,倾情奉献,主动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课外辅导。第四,不从事“有偿家教”,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,不强制、暗示、介绍学生参加“有偿家教”或校外文化补课。并向学校、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,请学校、家长和社会监督。
